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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600056 证券简称: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:临 2022-087 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 重要内容提示: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股票 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、2022 年 12 月 1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%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有关规 定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。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收盘日,经查询 Wind 资讯,医药流通业市盈率(TTM)中位值为 17.88,公司市盈率(TTM) 为 52.52,明显高于同行业的市盈率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, 理性决策,审慎投资。 经公司自查,并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,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,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。 2022 年 12 月 14 日,公司与辉瑞公司签订协议。公司将在协议期内负责 ○ R 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/利托那韦片(Paxlovid )(以下 简称“产品”)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进口和分销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 与辉瑞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期限已满,双方经重新谈判签订进口分销协 议,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也无重大影响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 布的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 (医保办发〔2022〕 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,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。产品 的最终使用及销售情况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,且预计相 关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一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、2022 年 12 月 1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%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有关规定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。 二、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(一)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,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,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。 (二)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(集团)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复函确认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不存在有关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、或者正处于筹划中的重大事项。 (三)媒体报道、市场传闻情况 ○ R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/利托那韦片(Paxlovid )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进口和分销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与辉瑞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期限已满,双方经重新谈判签订进口分销协议,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也无重大影响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办发〔2022〕3 号),将该产品临时性纳入各省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,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。产品的最终使用及销售情况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,且预计相关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除上述相关事项,公司未发现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、市场传闻情况。 (四)其他股价敏感信息。 经核实,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,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,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,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。 三、相关风险提示 (一)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收盘日,经查询 Wind 资讯,医药流通业市盈率(TTM)中位值为 17.88,公司市盈率(TTM)为 52.52,明显高于同行业的市盈率。公司股价短期内波动幅度较大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,理性决策,审慎投资。 (二)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包括医药工业、医药商业及国际贸易,并无重大变化。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,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。 (三)关于与辉瑞公司相关合作事项的风险提示 ○ R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/利托那韦片(Paxlovid )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进口和分销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与辉瑞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期限已满,双方经重新谈判签订进口分销协议,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也无重大影响。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 (医保办发〔2022〕3 号),将该产品临时性纳入各省份医保基金支付范围,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,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。产品的最终使用及销售情况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,且预计相关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 四、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,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、商谈、意向、协议等,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、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;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、补充之处。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及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,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、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,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,注意投资风险。特此公告。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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